平潭综合实验区建立成品粮应急储备

2020-04-21 来源: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为保障实验区粮食安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关于开展2019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发改粮食〔2019〕984号)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开展2019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9〕48号)精神及2018年度省考核组对平潭粮食责任制考核清单要求,为填补实验区成品粮应急储备短板,由区农业农村局呈报《关于建立我区成品粮应急储备的请示》报告(岚农〔2020〕31号)及《关于我区成品粮应急储备推进事宜的请示》(岚农〔2020〕49号),区管委会领导高度重视,马上研究并批复,目前平潭区成品粮应急储备规模暂定500吨,品种为大米和面粉,由粮食收储公司做为应急储备成品粮承储企业,通过公开竞争谈判方式选择一至二家区内粮食经营企业,委托其代为轮换应急储备成品粮。应急储备成品粮采购、低温仓设施设备配套等一次性资金及相关管理费合计约450万元。

责任编辑:明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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