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月27日召开的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工作视频会议中,长泰县岩溪镇成为全省唯一一个作经验介绍的镇级单位。该镇于2013年便开始探索实施的农村垃圾治理新模式,以转变人的行为方式为重点,优化垃圾收集方式,建立健全农村垃圾处理长效管理机制,初步实现农村垃圾“不落地”。本报今日推出调查报道,介绍长泰县岩溪镇的经验做法。
推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新模式
傍晚时分,岩溪镇霞美村的林阿婆,提着一袋分类好的垃圾放到了摆在自家门前的保洁桶里,等待保洁员第二天上门带走。保洁员林金山与村民有个“美丽约定”,每天清晨6点和下午1点,他会开着垃圾运输车准时出发,从霞美村村中600户人家门前经过,四年来一直如此。
霞美村村支书林英武说,垃圾从村民家里开始分类,保洁员上门收集,减少了中间环节,实现了“垃圾不落地”。
2014年起,岩溪镇在全镇11个村推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新模式,实现全镇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和转运率均达到100%。户分类即农户做好门前屋后卫生,将垃圾做好分类;村收集即由各村聘请保洁员,定时定点按片区、沿路线挨家挨户收集到镇压缩式垃圾中转站;镇转运即由镇政府负责将村收集的垃圾,当日转运到漳州市垃圾火力发电厂集中无害化处理;县处理即由长泰县农村垃圾治理领导小组委托漳州市垃圾火力发电厂,实时登记各乡镇垃圾转运量,有效杜绝个别垃圾运输车违规偷倒现象。
通过县财政拨付、乡镇配套、村级自筹三个渠道解决
每天走街串户的保洁员工资及垃圾处理设施、处理费用等各项支出所需不少,资金从何而来?
据岩溪镇镇长黄典华介绍,岩溪镇农村垃圾处理资金主要通过县财政拨付、乡镇配套、村级自筹三个渠道解决。县级补助方面,长泰县财政每年以村为单位,按农村人口数每人每年20元的补助标准,每季度经县检查验收合格后,拨付年度经费的1/4;镇级配套方面,岩溪镇按农村人口数每人每年配套投入20元,每年累计投入专项经费150万元;村级自筹方面,岩溪镇对镇区所在地参照县城区垃圾收费标准,向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各类营业场所、外来人口等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在各村则通过“一事一议”,向村民收取10-20元的生活垃圾处理费。
“在我们村里你绝对找不到没有处理的垃圾,我们这里的保洁工作做得非常好!”霞美村村民林和国自豪地说,“我们每人每年只要交10元的保洁费,村里的垃圾就处理得‘无影无踪’,真是太值了!”
配足保洁员队伍,建好环保设施,开展联合督查奖优惩劣
“垃圾不落地”涉及的处理环节多,如何做好保障,确保农村环境卫生常洁净、不反弹?
岩溪镇镇长黄典华介绍,该镇主要在三个方面下功夫。在保洁队伍的建设上,岩溪镇设立环卫站,每个村按每千人配3名专职保洁员的标准建立常年保洁队,统一装备,统一管理,全镇共配备保洁员105人;在环保设施上,根据垃圾量建设压缩式中转站,配备专用垃圾运输车、压缩车、洒水车、扫路车,每个农户配备两个有明显标志的专用保洁桶,全镇购置压缩式垃圾运输车两辆、专用保洁桶18000个;在监督机制上,岩溪镇建立党政领导、村居负责、群众主体的落实体系,将垃圾不落地制度纳入村规民约,经常性开展联合督查,每季度对各村卫生情况进行综合评比,奖优惩劣。
“村民也是我们的监督队伍一员,如果保洁员哪天没有上门收垃圾,村民也会去找村两委反映。”岩溪镇分管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的林宗生介绍道,“村民已经养成了‘垃圾不落地’的新习惯,每个人都非常自觉地维护环境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