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受灾群众捐款,钱不但没捐出去,捐款人还受了一肚子气。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近日查处了一起民政干部对待捐款群众态度粗暴问题。
去年7月,赫山区遭受特大洪灾袭击。11月,爱心人士李女士到赫山区民政局慈善办公室办理某公司捐赠8万元给泉交河镇祥云山村有关事项。区民政局慈善办主任彭玲芝接待了她。李女士说明来意后,请彭玲芝协助提供《益阳市赫山区慈善总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原件照片用于某公司财务转账。彭玲芝以该证书锁在慈善办保险柜内,且负责保管保险柜的人员休年休假不在单位为由拒绝提供(按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管理规定,该证书应悬挂在醒目位置)。
在两人反复交涉过程中,彭玲芝不但未做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反而不耐烦地说:“赫山几家大企业捐款达几十万都不需要我们提供这些东西,你们要这么多手续,我们可以不要这笔捐款。”
这些话引起了李女士的不满,她随即向区民政局分管慈善工作的副局长黄叶丹反映情况。黄叶丹在得知此事后并未与李女士有效沟通、妥善解决问题。最后,李女士只能失望离开。事后,黄叶丹和彭玲芝既没有及时向区民政局主要领导汇报,也没有主动联系李女士有效沟通解决问题。
经调查核实后,赫山区政府责成区民政局迅速协助当事人办理好捐赠事宜;由区民政局对彭玲芝进行诫勉谈话并免去慈善办主任职务;区纪委对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叶丹进行诫勉谈话,对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龚文进行约谈;责成区民政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对此事件进行深刻剖析与认真反思,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
“我们将从此次事件中吸取深刻教训,狠抓制度建设,加大教育力度,常念纪律经,常温宗旨课,使全局干部职工作风得到好转,回归到真心实意服务群众、服务赫山经济发展的大局上来。”龚文说起这事痛心疾首。了解此事后,他第一时间联系了当事人李女士,登门致歉,得到了李女士的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