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批示及国务院食安委、省食安委会议精神,全力推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日前,厦门市委、市政府两办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了健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保持食品安全整体状况良好、显著提升公众满意度和通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验收四大工作目标。从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大农产品生产源头治理力度、严格实施食品安全监管、切实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加快推进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和积极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等6个方面明确了23项重点任务,要求从加强领导组织、完善政策法规、加大经费投入、强化监督考核、营造良好氛围五个方面强化工作保障。同时,《意见》对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作了安排,提出《厦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任务分解表》。《意见》既是对现有工作的延伸拓展,更是着力在更高层次上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对强化食品安全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