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出台《对接国家战略建设海上福州工作方案》
2017-03-07   作者:   来源: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近日,福州市委、市政府印发 《对接国家战略建设海上福州工作方案》,提出传承上世纪90年代福州在全国沿海城市率先提出的“海上福州”发展战略,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和对接建设海洋强国的国家战略,加快建设海洋强市。为此,福州计划设立额度100亿元的建设“海上福州”产业投资基金,并继续设立不少于5亿元的建设专项资金,整合财政和民间资本支撑“海上福州”建设。

方案提出“海上福州”建设目标:确保到2020年,福州全市海洋经济总产值达7000亿元;到2025年,全市海洋经济总产值超1万亿元,海洋经济增加值占全市GDP的三分之一。同时提出,在三年内,集中实施十大重点任务和一批重点海洋经济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十大重点任务包括:打造一个国际深水大港 (全力做大做强江阴港区,力争到2020年,江阴港区集装箱吞吐量突破300万标箱,跃升为东南沿海国际航运枢纽大港);建设四大千亿临港工业基地 (江阴工业区千亿化工新材料专区、罗源湾南岸可门千亿临港产业基地、罗源湾北岸千亿冶金建材产业基地、环松下港区千亿级粮油肉类加工产业基地);培育四大海洋新兴产业集群 (海洋装备制造业、海洋新能源产业、通用飞机制造业、海洋药物及生物制品业);发展三个海洋特色产业园区 (蓝色经济产业园、数字福建产业园暨中国·福建VR产业基地、临空经济区);打造四大滨海旅游度假区 (琅岐国际生态旅游岛、环马祖澳滨海旅游区、长乐滨海旅游度假区、环福清湾旅游度假区);做强一个现代海洋渔业集群;构建一条现代化滨海城市带;开发八个无居民海岛;打造四大海洋文化品牌;拓展人文交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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