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杭县重点防护林工程项目涉及湖洋镇、白砂镇、溪口镇、茶地镇、旧县镇、才溪镇、官庄乡、珊瑚乡、南阳镇、溪口场、汀江场等9个乡镇2个国有林场,总面积2000亩,总投资277.4782万元,主要栽植木荷、米老排等优良乡土阔叶树苗36万株。为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我局采取多种措施加强重点防护林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一是加强施工队伍管理。项目由13家中标施工单位承担。不定期对造林施工队伍开展营造林业务技术培训工作,提高营造林专业队的技术水平。二是加强施工合同管理。实行合同管理,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人工造林项目建设合同期为3年,内容包括造林地当年和第2年的抚育以及3年的管护。三是强化施工质量管理。我局采取领导挂钩、股室包片的工作机制,不定期开展检查监督。林业站(场)技术人员对工程造林全过程进行质量跟踪,对林地清理、整地挖穴、施放基肥、苗木规格、苗木栽植、抚育管护等各环节严把造林质量关,对造林的每道工序逐一进行督促检查,每道工序完工后,必需经技术人员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确保工程质量。四是切实落实管护责任。管护责任落实到人头,落实到山头地块,确保了防护林资源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