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农业部与11个沿海省(区、市)签订“十三五”渔船管理“双控”和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责任书,限定到2020年海洋捕捞渔船船数、功率数和海洋捕捞总产量控制数。
为实现海洋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农业部年初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内渔船管控实施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的通知》,明确到2020年全国压减海洋捕捞机动渔船2万艘、功率150万千瓦,国内海洋捕捞总产量减少到1000万吨以内。
“我国渔船数量多、捕捞强度大,对我国近海渔业资源造成巨大的压力。压减渔船数量和功率总量,是降低捕捞强度、养护渔业资源最直接有效的手段。”农业部副部长于康震说,“通过签订责任书,可以把减船和捕捞减量两大任务落实下去,也是向渔业资源科学化管理迈进的一项有益尝试。”
于康震表示,要大力推进捕捞渔民减船转产,切实加强渔船源头管控,同时落实分级分区管理制度,强化渔船属地管理职责。
他还要求沿海省份加强捕捞总量额度分配和生产监测,加强幼鱼保护以减少低效负效产出,健全完善渔业资源保护制度,特别是执行好新的伏季休渔制度。同时探索渔业资源管理新模式,开展试点限额捕捞。
他表示,我国将以“三步走”战略实现限额捕捞管理,即到2020年将海洋捕捞渔获物产量控制在1000万吨内,相应减少部分渔船,并开展资源调查评估和限额捕捞试点。再利用5年左右的时间,将海洋捕捞产量控制在800万吨内,并继续减少渔船数量,扩大限额捕捞试点。第三步是按照资源可再生能力,全面实行限额捕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