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多农村开始回归山清水秀。15日从省环保厅获悉,自2010年列入全国首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份以来,我省共投入20多亿元持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截至目前,全省共完成1382个村庄整治任务,建成农村饮用水源地防护治理设施585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4949套、配套污水管网沟渠1296公里、垃圾转运站234座;购置转运车3251辆、垃圾箱96254个;建成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处理设施7759套。此外,仍有30个项目的264个整治村庄积极推进,其中158个村庄基本完工。
为建立长效运行机制,全省30多个县(市、区)政府制定出台了农村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等长效管理办法,初步摸索出符合我省农村实际的6种长效运行模式,包括“三个一点”模式、第三方运营模式、财政全额补贴模式、市政统管模式、景区补助模式、社会共管模式。
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我省引导和鼓励地方优先对集镇中心村开展治理,有条件的村庄重点开展污水管网建设进行集中处理,其他村庄建设小型人工湿地、无(微)动力处理设施或者采用地埋式装置进行分散处理。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方面,我省支持采用“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市)处理”模式,引导地方重点开展垃圾转运、处理工程设施建设,因地制宜进行生活垃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