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我厅在福州召开《2016年福建省海洋灾害公报》审查会。来自国家海洋局预报减灾司、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国家海洋减灾中心、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东海预报中心,福建省防汛办,沿海各地市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平潭综合试验区农村发展局,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省海洋环境与渔业资源监测中心,省海洋预报台及我厅相关处室等单位20余人参加会议。
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董剑希教授级高工担任审查组组长。审查组在听取了《公报》编制单位的介绍后,针对《公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热烈讨论并提出宝贵的建议。审定组一致认为,《公报》(审查稿)内容全面,编排合理,客观反映了2016年福建省海洋灾害状况。会议一致同意《公报》通过审查,并建议编制单位按照专家和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对《公报》修改完善。
会议强调,《公报》的编制不仅为各级政府部门防灾减灾决策和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和指导,也让公众对福建省海洋灾害的情况和全省海洋防灾减灾工作有更深入了解和认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大家的海洋防灾减灾意识。各单位要科学分析《公报》的各类海洋灾害发生状况和特点,认真研究部署下阶段的海洋防灾减灾工作。编制完成的《公报》要及时向社会民众公布,并通过省厅网站、手机APP、LED显示屏等途径大力宣传,让公众知晓2016年度福建省海洋灾害的情况。
我省是“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也是“一路一带”建设的核心区域。我厅在海洋工作中持续深化海洋综合管理改革,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夯实防灾减灾基础能力,扎实推进“智慧海洋”工程建设,不断完善海洋观测网建设布局,并于2016年底完成了我省连江海域全国综合示范区建设任务,海洋经济已成为我省经济建设的重要支撑。然而,由于福建地处西北太平洋台风影响的主要路径上,也是海洋灾害多发区域,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海洋事业的发展,重视海洋防灾减灾工作,我厅也高度重视海洋灾害公报的编制工作,把它做为海洋灾害管理的重要内容来抓。2012年,在国家海洋局的指导下,我省首次编制并发布了《2011年福建省海洋灾害公报》。今年是编制海洋灾害公报的第六年。今年的《公报》,主要反映了2016年影响我省风暴潮、海浪等海洋灾害的总体情况和基本特点,并对我省重点海洋减灾工作进行了简要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