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部署2017年度海洋伏季休渔工作
2017-03-24   作者:   来源: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为切实做好2017年度海洋伏季休渔工作,进一步加强海洋资源养护,促进海洋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伏季休渔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厅制定并公告了《福建省实施2017年度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工作方案》。

  此次休渔的区域、时间和对象为:1、钓具作业暂不休渔。2、5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全省海域禁止灯光围(敷)网、张网、刺网、桁杆虾拖和笼壶作业。3、我省北纬26度30分以南海域从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北纬26度30分以北海域从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禁止拖网、杂渔具和围网(围缯)作业。4、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同步休渔。

  此次调整是伏季休渔制度实施以来幅度最大的一次,休渔时间有所延长,休渔作业类型较之以往有所增加。为做好2017年度海洋伏季休渔工作,我厅要求各级渔业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管理责任制,制定相应切实可行的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做好以下六点工作: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确保制度落实到位;二是加强宣传力度,提前做好工作部署;三是采取有效举措,强化渔船监督管理;四是强化执法合力,切实维护休渔秩序;五是统筹使用资金,保障休渔顺利实施;六是深入调查研究,跟踪完善伏休政策。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