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石狮市海洋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障海上渔业生产正常秩序,维护渔区安全有序生产和社会安定稳定,根据《石狮市开展“净海2017”联合执法行动工作方案》,3月28日,石狮市海洋与渔业局(含执法大队)、市公安边防大队、石狮海事处、泉州海警二支队一大队、泉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直属二大队、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船艇大队,沿海各镇人民政府联合开展“净海2017”第一次执法行动。
本次行动共出动人员63名,执法船艇3艘,分港口检查组和海上行动组,其中沿海各镇人民政府及渔业安全检查站、边防大队、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中队执法人员负责辖区港澳口执法检查,共检查渔船15艘,发出整改通知书6份;市海洋与渔业局及执法大队、海警、海事、边防大队、船艇大队、泉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直属二大队负责泉州湾海域重点区域的海上巡查执法,出动中国渔政35328、海巡08608、海警35052自石湖港出发,途径泉州湾海域、深沪湾海域、围头湾海域,到梅林码头,共查获三艘渔船涉嫌渔船船员无证上岗、未按规定配置职务船员行为,五艘涉嫌油船由海警和边防查办,目前案件正进一步调查取证中。
下一阶段,石狮市各涉海部门将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加强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时段、重点季节、重点环节以及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形成高效的联合执法联动机制,有效遏制各类海洋与渔业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海上渔业生产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