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29日,农业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韩旭带队到我省调研督查闽江水域禁渔期制度落实情况。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吴南翔陪同韩旭副主任参观了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和福建省海洋景观生态工程研究中心展示馆,省总队叶建平总队长陪同调研。
韩旭副主任一行深入南平市延平区夏道镇码头检查休渔船停泊情况和禁渔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听取了南平市、延平区渔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汇报,与村干部、村主干、渔民进行交流,了解渔民的思想动态、生活情况及对禁渔管理制度的要求和建议,并现场为渔民解读禁渔制度和实施禁渔的重要意义。
督查发现,沿江张贴《关于发布闽江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和悬挂醒目的禁渔宣传标语,大部分渔船已集中停靠,未发现非法捕捞和专业渔民从事非法捕捞的现象,禁渔秩序良好。调研组认为,福建省内陆渔政机构克服人员缺乏,经费短缺,装备落后等困难,创新执法机制,积极主动开展内陆捕捞渔船管理、打击电炸毒鱼等违法违规行为、违规渔具的清理整治,取得一定的成效,尤其是今年在落实禁渔期制度方面,各地高度重视,面对时间紧、任务重、范围广、难度大等困难,能迎难而上,宣传到位,推进有力,禁渔各项工作扎实有效。
韩旭副主任在调研中指出,今年《农业部关于发布珠江、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调整完善了珠江禁渔期制度,扩大了禁渔区,首次将闽江纳入禁渔范围,这是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战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号召和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的重要措施。闽江是福建的母亲河,保护好闽江渔业生态环境意义重大,实施闽江水域禁渔制度是打响闽江生态环境保护的“第一炮”。
就下一步工作,韩旭副主任要求,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渔政机构要严格按照《通告》要求,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群众对渔业资源保护意识,加大对非法捕捞的打击力度,切实落实好禁渔期制度,促使闽江渔业资源得到最大程度的休养生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