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新闻·福建三农网4月6日福州讯(朱军伟) 进入春季以来,随着气温升高,各种致病微生物易于滋生,食品安全问题呈现易发、高发态势。为切实加强春季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福建省食药监局于日前印发《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预防春季食物中毒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各级食药监管部门需充分认识当前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预防春季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针对春季食物中毒高发、多发的特点,及早部署,科学监管,严密防控,有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通知》要求各级食药监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及春季餐饮环节食品安全风险特点,强化对学校(含托幼机构)及其周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持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个人卫生情况、加工场所环境卫生情况、食品加工制作情况、食品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情况、食品添加剂管理使用情况及餐饮具洗消保洁情况等,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和食堂开办者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同时,要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风险防控与监督指导,强化农村集体聚餐登记备案管理和流动厨师培训管理,切实发挥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作用,重点把好农村集体聚餐卫生条件关、从业人员健康关、食品原料进货关、加工制作关和食品留样关,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的发生。对排查出食品安全隐患的单位,要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及时进行复查,对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严肃查处。对排查出带有聚集性风险隐患的区域和行业,要及时主动开展专项整治,严防区域性、系统性安全事件的发生。
《通知》强调各地要严格按照《福建省食品药品舆情信息(突发应急事件)监测和应对处置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药品舆情信息(突发应急事件)报送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舆情信息报送责任科(处)室和责任人,建立和完善舆情信息监测、搜集和报告工作的相关制度,强化舆情信息报送技术支持与保障,确保应急联络24小时畅通,切实规范信息报送工作。要按照分级响应、有效处置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应急处置演练,进一步提高食品舆情信息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的快速反应能力和科学处置水平。要加强与教育、卫生等部门的配合协作,督促学校食堂、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处置相关制度要求,确保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得到科学、高效、妥善处理。
此外,《通知》还强调各地要针对季节特点,结合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舆情监测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食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工作,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等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定期发布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消费提示,引导公众健康饮食,安全消费,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有效降低发生食源性疾患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