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强春季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2017-04-14   作者:   来源: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进入春季以来,随着气温升高,各种致病微生物易于滋生,食品安全问题呈现易发、高发态势。为切实加强春季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省局于日前印发《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预防春季食物中毒工作的通知》。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针对春季食物中毒高发、多发的特点,各级监管部门要及早部署,科学监管,严密防控,有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是突出重点环节,加大监管力度。强化对学校(含托幼机构)及其周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持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个人卫生情况、加工场所环境卫生情况等,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和食堂开办者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同时,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风险防控与监督指导,切实发挥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作用,把好农村集体聚餐卫生条件关、从业人员健康关、食品原料进货关、加工制作关和食品留样关,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的发生。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并及时复查,对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严肃查处。对带有聚集性风险隐患的区域和行业,要及时主动开展专项整治,严防区域性、系统性安全事件的发生。

  三是完善制度机制,规范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建立和完善舆情信息监测、搜集和报告工作的相关制度,强化舆情信息报送技术支持与保障,确保应急联络24小时畅通。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加强演练,提高食品舆情信息的快速反应能力和科学处置水平。加强与教育、卫生等部门的配合协作,督促学校食堂、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得到科学、高效、妥善处理。

  四是广泛科普宣传,强化防范意识。结合季节特点、风险监测和舆情监测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食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定期发布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消费提示,引导公众健康饮食、安全消费、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有效降低发生食源性疾患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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