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召开座谈会提出:为深化农村改革提供法律保障
2017-04-18   作者:   来源:中国农业信息网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4月12日至14日在京召开全国各省区市人大农委工作座谈会,会议主要围绕涉农立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改问题进行座谈交流,并就涉农立法进行培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吉炳轩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宝文就修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作了书面讲话。

  吉炳轩指出,目前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计划的涉农立法项目有多部,其中由全国人大农委牵头的有修订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起草农村金融法、修改森林法等。做好涉农立法工作,为富裕农民立法是全国人大农委的重要职责,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加快立法进度,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吉炳轩要求,涉农立法要坚持把确保粮食安全、确保耕地红线作为一个根本问题;涉农立法要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依法推动水利化、机械化、科技化建设,发挥法律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涉农立法要支持、保护和推动农村改革创新,破除束缚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问题;要带着深厚感情为农业农村农民立法。

  张宝文强调,目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进入依法发展的新阶段,覆盖范围持续扩大,业务领域和合作形式更加丰富,联合社快速发展,有力提高了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优化了农业产业结构,拓展了农技推广渠道,促进了合作社成员增收。张宝文要求,修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要坚持合作社的组织特征,促进合作社自身的发展完善;要突出阶段性特点,为合作社发展提供更广阔的制度空间;要提高政策支持质量,加大支持力度,完善配套措施,理顺融资渠道。

  全国人大农委副主任委员刘振伟、委员张晓山分别就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改问题作专题报告。与会同志交流了各地立法工作的做法和经验,提出了下届涉农立法的建议。全国人大农委主任委员陈建国及副主任委员、委员,部分省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全国31个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人大农委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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