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局开展网络订餐食品监督抽检
2017-04-19   作者:   来源: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日,泉州市局对鲤城、丰泽、洛江3个辖区的网络订餐食品进行监督抽检。本次监督抽检共检验食品7类、70样次、579项次,检出不合格产品1样次,不合格原因为违法添加糖精钠、甜蜜素,样品不合格率为1.43%。

  本次抽检产品的种类包含米粉类,面条类,水饺、包子、馒头类,熟肉制品类、水煮活鱼、烤鱼、酸菜鱼类,糕点类,果蔬汁、奶茶类饮料等。为保证抽样的科学性和代表性,执法部门除了对抽样地点、样品种类有明确规定外,还要求在抽样过程中覆盖尽可能多的网络餐饮商家,并按订餐平台显示的商家月销售量分类抽检;为保证抽样工作的规范性和公正性,执法部门通过美团、百度糯米、饿了么等网络主流订餐平台随机购买样品后填写抽样单,做好封识及样品确认。

  本次抽检监测项目涵盖药物残留(主要针对动物源性食品)、添加物(主要针对加工食品)、污染物(有害重金属、黄曲霉毒素)等。抽检结果显示,鲤城区抽检的一样次红糖馒头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糖精钠项目和甜蜜素项目(按规定不得检出)。

  根据抽检结果,本次抽检检出糖精钠、甜蜜素,说明食品加工过程中超标添加、违法添加等问题仍时有发生。下一步,泉州市局将继续加强对生产经营者的宣传教育,严厉打击非法添加、滥用添加剂的行为,规范经营者生产加工行为,同时加强源头控制,从源头阻断非法添加剂等流向加工销售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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