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在全省率先实施“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其中,“合并核准”为此次改革试点提出的“六个一批”中的创新点,把单一取消与组合取消有机结合,全面提升改革实效,为药品零售企业减负。
在改革之前,开办药店需要先进行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待取得筹建审批核准后,再行申请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证,之后再进行GSP认证。现在通过“证照分离”的“合并核准”改革,这三个事项合并为一个事项,企业只需一次性提交申请材料,便可完成药品零售企业相关许可证照的申请,取得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证和GSP证书,同时4月起,取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费即GSP认证检查费,共为企业节约了16个工作日时间、和9项申报材料和3500元认证费,提升了办事效率,大大节约了企业的办事时间和成本。
此次“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共选择170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涉及食品药品登记的事项共计31项。改革目前在福州自贸试验片区试点,旨在进一步放开“政府之手”,最大程度解决“办证难”问题,打造最优营商软环境,待成熟后将向全市乃至全省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福州市马尾区方健大药房在马尾区市场监管局窗口完成“合并核准”许可收件,成为首批享受此次改革红利的企业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