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因海立市、因海开放、因海发展,海洋是厦门市展现形象的重要窗口之一,海洋经济更是厦门市经济全面提速的重要引擎。
2016年,厦门海洋经济强市建设取得新突破
2016年,厦门市主要海洋产业实现总产值2073.49亿元,同比增长10.2%。全市实现主要海洋经济增加值543.30亿元,同比增长10.5%,高于全市国民经济增长速度2.6个百分点。成为8个国家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之一。海洋双创基地第一批创业创新团队和企业正式入驻。在全国率先开展了“智慧海洋”工程建设。
渔业产业供给侧改革取得新进展。渔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培育了安井、汇盛等一批龙头企业。创建了杂色鲍“东优1号”、大黄鱼“闽优1号”、坛紫菜“闽丰1号”等厦门水产种苗品牌,获农业部认证为国家级水产新品种。建立了印尼、缅甸、几内亚等8个境外远洋渔业基地。
海洋国际合作交流取得新进展。贯彻落实习总书记访美重要成果清单,与美国旧金山市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开展海洋垃圾防治。实质性推进“中国—东盟海洋合作中心”落户厦门,举行了国家海洋局与福建省政府共建中心签订仪式。成功举办2016厦门国际海洋周,国际性和影响力更加凸显。
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组织实施第一批“蓝色海湾”整治项目,开展厦门海沧湾岸线整治工程、下潭尾滨海湿地公园二期、海洋垃圾监测评估与防治等项目建设。建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入海流域和近岸海域水环境污染治理等工作。在全国率先开展厦门湾口海砂开采工程环保监理试点,建立了海洋环保监理制度。全面开展厦门海域清淤整治,累计完成清淤量1.68亿立方米,海堤开口、沙滩修复、红树林湿地重构等一批修复工程加速推进。
海域综合管理得到新提升。完成海洋空间规划“多规合一”,构建海洋与渔业规划“一张图”信息共享平台。强化用海服务,有力保障了大嶝新机场等一批重大项目的用海需求。强化海域权属管理,在全国沿海地区率先开展海域资源资产审计试点。开展海岛收储工作,编制厦门市无居民海岛收储制度。逐步建成面向公众开放的海岛公园,推动“串岛游”的谋划和实施。
2017年,厦门力争海洋经济增加值实现598亿元
2017年,厦门力争海洋经济增加值实现598亿元,比2016年增长10.2%以上,厦门湾局部海域水质得到较大提升,海洋与渔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
狠抓创新驱动,推进海洋经济发展。加快推进海洋与渔业产业供给侧结构性调整,促进上、中、下游产业紧密衔接。大力发展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工程装备等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组织实施“智慧海洋”工程建设,争取成为国家“智慧海洋”工程项目示范。加大财政和金融扶持力度,用好“创投基金”和“助保贷”,扶持中小企业在厦门市发展壮大。启动厦门南方海洋研究中心研发基地建设。
狠抓融入国家战略,推进对外合作交流。加快推进中国—东盟海洋合作中心建设,在海洋领域开展多层次国际务实合作。积极推进中美海洋垃圾防治合作,共同开展减少垃圾流入海洋方面的研究和示范。继续办好2017厦门国际海洋周。拓展国外远洋渔场,鼓励水产养殖产业“走出去”。
狠抓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渔业转型升级。将休闲渔业作为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领域,大力发展休闲垂钓、水族观光、渔事体验、渔文化旅游等新型业态。以渔港建设带动渔村发展,建成集生产服务、流通加工、休闲旅游为一体的海港小镇。
狠抓陆海统筹,推进海域环境提升。全面推进“蓝色海湾”综合整治工程、“生态岛礁”修复工程和滨海沙滩岸线修复,推动海洋公园内沙生植物园区项目建设。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建设。组织实施《厦门近岸海域水环境污染治理方案》,开展九龙江—厦门湾重点海湾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试点工作。继续抓好海域清淤工作,协调推进翔安南区退养征拆。组织实施《全国中华白海豚保护行动计划(2017年~2019年)》和厦门保护区总体规划。带动民间资本积极参与海域生物资源修复。
狠抓服务保障,推进海洋综合管理。进一步简化优化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流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重点项目保障机制,深化海域论证和海洋环评改革,保障翔安新机场、轨道交通等重大项目建设用海。加大涉渔“三无”船舶、“违规定置网”和餐饮船清理整治力度,开展打击越界捕捞、非法盗采海砂和红珊瑚等专项行动。
狠抓民生福祉,推进共享发展。继续加强避风港灾后提升工作,提高渔船渔港安全保障能力。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持续抓好渔业安全生产,落实企业、船东、船长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和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保障全市全年海洋与渔业无重大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