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日报从厦门市品牌评价办公室获悉,为进一步推进实施名牌战略,提升厦门市产品的质量水平和品牌竞争能力,厦门市启动了2017年“厦门优质品牌”申报工作。
此次申报范围包括工业品、农产品、软件产品、特色产品。其中,明确指出农产品也可参与申报。申报受理时间自即日起至6月9日截止。
申报企业必须符合《厦门优质品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应具备经营主体资格,取得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并取得市场准入的相关资质证照;且近三年不得出现两年及以上经营性亏损;申报产品应具有在中国(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商标,并在有效期内,且商标权属无争议。申报产品经济指标须符合相关要求。
厦门市品牌评价办公室特别提醒说,厦门优质品牌评价工作坚持企业自愿和不收费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