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出台生产环节使用禁用物质和违规使用农药兽药问题治理方案
2017-05-26   作者:   来源: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局

  近日,泉州市出台《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使用禁用物质和违规使用农药兽药问题治理方案》,将严厉打击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违规使用禁限用农兽药、禁用化合物的违法违规行为,整治不规范用药行为,消除风险隐患,确保本地产蔬菜、水果、茶叶、畜禽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含)以上,水产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7.5%以上,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抽检合格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一是深入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集中力量对兽药(渔药)经营、使用环节实施拉网式检查,依法严惩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在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场、年出栏生猪万头以上规模的养殖场实施“瘦肉精”监管,组织开展抽检,重点打击饲料生产、养殖饲喂、收购贩运和屠宰等环节添加“瘦肉精”的行为。开展生猪定点屠宰场清理整顿,监督企业严格执行肉品品质检验、肉品销售台账、病死猪病害肉无害化处理记录制度,确保屠宰企业出厂肉品质量。开展水产养殖用药专项治理,结合监督抽检和快检工作,严厉打击使用硝基呋喃、孔雀石绿、氯霉素等禁用药物的违法行为。

  二是加强食用农产品县乡快检。全年快速检测蔬菜、水果、茶叶、畜禽等农产品样品5万个以上。同时,重点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品种的抽查力度,每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4次900个样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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