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连江县新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正式出台。新的“三资”管理制度由《连江县村集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和《连江县村集体资产资源及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两大部分组成。
新管理制度从五大方面进一步明确“三资”管理范围,健全“三资”管理监督机制,落实工作责任。一是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务预决算、开支审批、资金管理、票据管理、收益分配等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二是资产、资源登记清查制度。村级建立各类资产、资源管理台账,资产、资源的处置、变动及年终清查结果及时登记,报乡镇村集体“三资”监管办公室备案,实行动态管理。三是民主管理制度。农村集体“三资”预决算方案和重大“三资”管理使用事项,须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并经讨论通过。农村集体“三资”的具体管理使用事项和各项财务收支发生时,须经村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四是公开招投标制度。集体资产、资源的发包、租赁和资产出让,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招投标方式进行。五是合同管理制度。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和租赁,要签订书面协议,合同及有关资料及时归档,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新管理制度的出台将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提升监管水平,并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