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夏以来,随着气温持续走高和局部地区旱情严重,内蒙古草原蝗虫危害呈现加重趋势。截至6月23日,全区草原虫害面积3404万亩,较上年同期增加19.9%。其中,草原蝗虫危害面积1403万亩,较上年同期增加68.9%,锡林郭勒盟大部地区和呼伦贝尔、乌兰察布、包头、巴彦淖尔等市局部较为严重。
针对今年草原蝗灾的发生特点,农业部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部门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防控工作,保障农牧业生产安全、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一是强化监测预警,保障虫情畅通。今年3月,农业部发布了《全国草原生物灾害监测预警报告》,对今年草原蝗虫发生区域和危害程度做出预警,内蒙古自治区召开专题会议,研判蝗灾发生形势,使防控工作有的放矢。6月1日,各级草原虫灾防控机构启动了24小时应急值班和周报制度,保障灾情畅通,为决策提供依据。二是强化物资储备,迅即应对灾情。3月中旬,农业部召开全国草原鼠虫害防控工作部署会议,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草原鼠虫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统一部署草原虫灾防治工作。落实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中央财政草原蝗虫防控补助资金3800万元,目前已经拨付到有关盟市。内蒙古自治区财政也将323万元草原蝗虫防治经费列入年度预算,视灾情发生情况及时下拨。防控季节到来之前,全区储备了各类防蝗药品350吨,检修大型机械172台(套),组织商调飞机7架,保障了防控工作迅即应对、适时开展。三是强化督查指导,落实防控措施。5月上旬,农业部全国畜牧总站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草原生物灾害防治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草原技术技术推广部门做好蝗灾防控督查指导与技术服务,确保措施落地和安全生产。6月以来,农业部和内蒙古先后组织多个工作组赴赤峰、包头、乌兰察布、锡林郭勒等地督查指导草原蝗灾防控工作,提出对策建议,落实防控措施。截至6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已累计投入劳力8125人(次),大型喷雾器1284台(套),中、小型喷雾器2834台(套),飞机作业83架(次),防治草原虫害591万亩,其中防治蝗虫196万亩,分别较上年同期增加27.6%和115.4%。
总体看,目前内蒙古草原蝗虫发生期较常年提前两周左右,危害面积较上年同期增加,但主要以点片分布为主,没有形成大面积集中暴发态势,与年初预测基本吻合,总体处于可控状态。近期,内蒙古自治区自西向东不同程度降雨,可能会导致前期干旱地区蝗蝻集中孵化,危害进一步加重。农业部和内蒙古各级农牧部门在积极组织开展防控的同时,将进一步密切监测虫情动态,关注发生发展态势,全力应对,降低因灾损失。农业部也将根据蝗灾发生情况,适时派出督查组赴内蒙古防灾一线,开展督查指导,提供技术服务,推进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