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颁发全省首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
2017-07-04   作者:   来源:福建农业信息网

  6月29日,晋江市人民政府向新成立的青阳街道阳光社区股份经济联合社颁发全省首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该证明书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身份证明,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法享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经营管理本组织集体所有的资产、资源、资金。省农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明旺到会并为股份经济联合社授牌。今年6月,晋江市被确定为国家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建立“政府、村社、专家、律师”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出台7份规范性文件,确保改革依法依规,严格保护群众利益。下一阶段晋江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到2017年下半年,再完成第二批27个试点村股份量化改革;2018年底前,完成有经营性资产的约150个村社的改革,并健全完善市镇村三级集体资产管理和交易平台;2019年底前,完成全市所有村社的清产核资、成员界定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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