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为开展追溯体系建设企业提供补助
2017-07-05   作者:   来源: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日,厦门市政府印发了《厦门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示范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全市具备一定规模且有较强的资金筹措和项目实施能力、信息化基础条件较好的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包含批发市场等)开展追溯体系建设予以补助。

  此次补助范围包括,根据追溯体系建设需要进行必要的软硬件(含基础设施)投入、更新、改造,与产品追溯密切关联的设备设施投入,企业二维码等追溯技术的推广应用,系统对接等费用。企业申报的追溯系统项目,将按照项目建设总投资不高于50%的标准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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