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农业局发出通知,组织展开2017年度市级休闲农业示范点推荐申报工作。
近年来,厦门市委、市政府持续向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放政策和资金“红包”,鼓励农民和创业者积极投身休闲农业产业。经过几年发展,厦门市一批走在前列的休闲农业项目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从2015年起,厦门市开展市级休闲农业示范点的评选,截至目前,已有32个市级休闲农业示范点。
通知指出,此前已被评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的休闲农业项目,不再参加今年市级评选。同时,如果有位于汀溪水库、坂头水库、古宅水库及莲花水库等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珍稀海洋物种国家级保护区等区域内的项目,也不得申报。
通知明确,按照《厦门市休闲农业示范点认定管理办法》规定,获评市级示范点的休闲农业项目,将获得10万元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