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全国脱贫攻坚奖评选表彰活动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评选办公室”)获悉,2017年全国脱贫攻坚奖评选委员会已于近日顺利组建,44家推荐单位如期推荐了62名评选委员会委员。
全国脱贫攻坚奖评选表彰采用“管评分开”的组织方式,全国评选办公室成员单位不参加评选委员会,而是采用组织推荐的方式,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相关省扶贫办、相关新闻媒体、科研院所和社会组织进行推荐,且保证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一名评选委员会委员。
据了解,这届评选委员会委员,由10名全国人大代表、10名全国政协委员、12名扶贫基层干部、10名新闻从业者、10名专家学者、10名社会组织代表组成。有的曾提出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减免高中生学费等重要提案;有的多年专注扶贫理论研究,出版扶贫领域专著几十部;有的有丰富的新闻从业经验,曾获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全国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有的关注公益慈善,累计组织9亿元款物的筹资;有的兢兢业业扎根扶贫一线,从事扶贫工作近20年。评选委员会充分体现了涵盖范围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所在领域的权威性和专业性。
全国脱贫攻坚奖于2016年立项,经中央批准,在“十三五”脱贫攻坚期间每年开展全国脱贫攻坚奖评选表彰,是目前扶贫领域级别最高、范围最广的全国性荣誉表彰。设奋进奖、贡献奖、奉献奖、创新奖4个奖项,每个奖项表彰不超过10名,共表彰40名以内获奖者。2016年全国脱贫攻坚奖表彰4个奖项共计38名获奖者,表彰大会于扶贫日期间举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指示批示。通过全国脱贫攻坚奖的评选表彰和广泛宣传,进一步营造了扶贫光荣、脱贫光荣的浓厚氛围,有力激发了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精神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