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新闻·福建三农网8月8日福州讯(朱军伟) 福建省食药监局于日前印发《关于开展学习宣传〈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据了解,《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7年7月21日经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并自2017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通知》指出,《条例》是福建省第一部食品安全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出台,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实际行动,是食品安全监管成功经验的历史总结,是破解食品安全难题的积极探索,是创建食品安全放心省的法制保障。
《通知》要求,全省食药监管系统:一要把宣传普及和贯彻实施《条例》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作为保障公众饮食安全的重要抓手,迅速掀起学习贯彻《条例》的热潮;二要通过重点宣传《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食品安全责任、监管新领域新规定等内容,增强宣传的针对性;三要认真研究宣传《条例》的方式方法,通过组织学习《条例》培训、做好《条例》解读宣传、加强《条例》科普宣教等丰富多彩、群众新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条例》;四要加强领导,把宣传《条例》工作作为贯彻“七五”普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确保宣传《条例》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