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7年7月 21日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10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条例》的宣传普及工作,日前,省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学习宣传<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活动的通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一是高度重视,掀起学习热潮。把宣传普及和贯彻实施《条例》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作为保障公众饮食安全的重要抓手,迅速掀起学习贯彻《条例》的热潮。二是突出重点,增强宣传的针对性。重点宣传《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食品安全责任、监管新领域新规定、监管新机制新措施、食品生产经营禁止性条款、“三小”等新的法律责任。三是丰富形式,增强宣传《条例》的有效性。认真研究宣传《条例》的方式方法,采取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条例》,切实做到《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四是加强领导,确保《条例》宣传工作扎实开展。把宣传《条例》工作作为贯彻“七五”普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采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宣传《条例》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