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在750个贫困村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
2017-08-28   作者:   来源:新华网福建

  8月24日,省长于伟国主持召开福建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研究深入推进产业扶贫,通过《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产业扶贫发展资金实施方案》,决定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研究通过《福建省自然灾害防范与救助管理办法》。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会议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积极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实现资源配置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要创新自然资源配置方式,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完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创新经营性国有资产配置方式,优化国有资本布局,规范经营性国有资产处置和收益分配;创新非经营性国有资产配置方式,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离,推进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整合与共享;创新资源配置组织方式,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创新资源配置监管方式,构建依法监管与信用激励约束、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新型监管格局。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不断加大产业扶贫工作力度,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促进贫困人口如期脱贫、稳定脱贫。会议明确,我省将安排专项产业扶贫发展资金2亿元,用于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和创业发展,对贫困户购买苗种畜禽、生产资料、生产工具及设施等,以及发展农产品初加工、休闲农业、森林旅游、光伏扶贫等项目进行一定补助。会议确定,今年我省将安排4.5亿元,在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村中选择750个建制村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计划用三年时间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村全覆盖。试点按照“以市县为主,村级收益”的办法组织实施,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有效形式,试点收益全部返还村集体使用,保障村集体成员共享增值收益。

  会议指出,提高自然灾害防范与救助工作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办法》从五个方面对加强自然灾害防范与救助工作作出了规范,明确要以切实减轻灾害风险为目的,坚持防灾、抗灾、救灾有机统一,采取综合防范措施,将常态减灾作为基础性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制定本级防灾减灾专项规划,提高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立健全资金物资保障机制,及时掌握上报灾害信息,完善应急救助措施,保证过渡期生活救助和冬春生活困难救助,建立恢复重建工作机制,更好地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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