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为深化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充分听取试点地区对深化统筹推进改革试点的意见建议,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国家土地副总督察张德霖一行在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召开座谈会。张德霖在会上指出,要深入学习好贯彻好中央关于改革试点的新精神、新要求,站在更高起点谋划推进改革,总结梳理经验成果,把改革试点推向一个新的阶段。陕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梁桂致辞。
张德霖指出,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密切配合下,试点工作取得良好进展和明显成效,形成了一批改革成果,一些试点地区探索形成的制度成果已经纳入《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中。
张德霖强调,中央批准试点工作延期至2018年底,各地要深入学习好、贯彻好党中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和要求,尤其是农村土地改革的新精神和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改革落实,站在更高起点上谋划和推进改革。要及时总结好试点经验,坚持边试点边总结,边总结边提高,在试点中推进修法,切实提升改革成效。要谋划好试点工作,围绕三项试点改革“可复制、能推广、利修法、惠百姓”的目标,覆盖面再广一些,力度再大一些,创新办法再多一些,统筹工作再好一些,试点步伐再快一些。各地要将三项试点与相关改革、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起来,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全力把改革试点推向一个新的阶段。
会前,国土资源部调研组以及来自陕西、河北、辽宁、江苏、浙江、江西、湖北、四川、甘肃9个省份的试点市、县、区三项试点工作负责人,前往高陵区通远街道何村新社区、大夫雷村和鹿苑街道田家社区,一同调研了高陵区改革三项试点工作。会上,陕西省高陵区、河北省定州市、辽宁省海城市、江苏省武进区、浙江省义乌市、江西省余江县、湖北宜城市、四川省泸县、甘肃省陇西县等试点地区负责人先后作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