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为更好地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近日,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直属一支队联合宁德市支队、蕉城区大队在宁德市蕉城区鹤峰社区开展以“拒食水生野生动物,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为主题的第二十七届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暨专项执法行动。并邀请宁德市检察院生态处、闽东日报、宁德晚报、蕉城区鹤峰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等部门共同参与。
执法人员以展板和社区宣传栏等形式展示国家一、二级和福建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挂图,发放宣传手册、现场咨询、讲解,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红珊瑚、鲸豚类、海龟、中国鲎等国家和省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等常见物种为宣传重点,普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救助等知识。宣传结束后,执法人员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此次联合行动,共出动执法车辆4车次,执法人员26人次,抽查酒店2家,发放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挂图 50多份,宣传手册1100份,“倡议书”“须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福建省水生野生动物救护管理办法》等宣传材料 850 份,与酒店经营者签订《承诺书》2份。
下阶段,该支队将继续联合宁德市支队推进“社区”“校区”“渔区”“景区”等“四区”广泛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民众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法律意识,营造全民参与共同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