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10期)
2017-10-25   作者:潘启安   来源:中国农业新闻•福建三农网

中国农业新闻•福建三农网10月25日福州讯(潘启安)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2批次水产制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7年 第128号),涉及我省1家食品经营企业。

从通告中得知,涉及我省的这家经营企业是古田县盛耳食品有限公司,在2017年3月1日生产的鱿鱼制品镉不合格

经查,天猫盛耳旗舰店共购进15袋;均用于抽样检验,并未出售;鉴于该门店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宁德市古田县局决定不予立案。

福建省食药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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