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认真落实福建省第二十七届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省执法总队直属三支队近日联合东山县大队开展“拒食水生野生动物,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为主题的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
此次行动,重点检查海鲜酒家和大排档是否存在违法经营利用水生野生保护动物,并开展水生野生保护动物宣传教育。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执法车辆2车次,宣传劝导群众20余人次,发放宣传册40余份,检查酒店和大排档8家,检查中未发现违法违规经营利用水生野生保护动物行为。执法检查过程中,海鲜酒家和大排档的负责人积极配合,并纷纷表示经过各级渔政部门多年的宣传教育,都意识到未经批准经营利用水生野生保护动物是违法违规的,能够自觉抵制销售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的行为。
当日,执法人员还前往东山县陈城镇开展水产养殖执法,共检查鲍鱼场2家,对养殖场“三项记录”填写与保存不够完整、规范的情况,当场责令养殖企业负责人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