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之际,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将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六项强化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一是全面清查,强化主体准入。全面核查清理经营主体资格,严格主体准入,对辖区内新建学校食堂许可持有情况全面排查,严禁学校食堂无证经营。二是落实责任,完善监管机制。监管部门与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诚信承诺书,强化校长第一责任制,建立专职管理人员队伍,完善监管长效机制。三是积极引导,排查安全隐患。督促各校开展食堂食品安全风险排查,着重对学校食堂组织制度建设、应急处置、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索证索票制度、餐用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食品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管理等内容开展自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四是强化宣传,做好应急处置。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形成家长、师生、群众高度关注和积极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加强学校食堂餐饮服务环节食物中毒应急培训,健全应急处置机制,提高事故防控能力,有效应对、控制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