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10月起实施 涵盖食品行业二十多种业态
2017-11-06   作者:   来源: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人民政府14日召开贯彻实施《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下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作为一部更加全面、更加严格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历时3年修订,将从10月1日起开始实施。

  据了解,福建省此次出台的《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把食品行业的二十多种业态都列入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既涵盖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的具体管理办法,又涵盖了具有福建省特色的实施《食品安全法》的细化措施和新制度。同时,条例还全面吸收了福建省开展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的经验做法,把实践中运行顺畅的监管体制、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通过地方立法予以确定。

  此外,条例还将食品冷链物流、餐饮配送、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等新业态;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数量巨大,学校、托管机构、养老机构以及农村集体聚餐等食品监管新难题等列入重点内容,进行了具体规范,明确了各方责任,规定了处罚条款。这些对食品安全解难题、补短板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条例的正式颁布实施,对于福建省完善监督体制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方法、破解食品安全监管难题,具有重大意义。”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林凤祥表示,贯彻落实《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对于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下阶段,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广泛开展宣传贯彻条例的各项活动,并组织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做好落实工作。

  据了解,《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从2014年开始起草,在反复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福建省政府常务会审议、福建省人大常委会4次审议,历时3年多完成。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已举办条例培训112期,培训人员6871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3万份,接受咨询5000多人次;组织宣传活动164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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