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市现代农业发展步伐,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引领,探索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近日,我市出台《石狮市进一步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实施意见》,通过一系列补贴政策,发放各种“大礼包”。
在扶持粮食、蔬菜、水果和食用菌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方面,对合同期3年以上,连片承包耕地种植早稻、晚稻,面积50亩至100亩和100亩以上的,每年度分别一次性给予0.5万元、1万元补助。对于种植水果、蔬菜和食用菌的,其智能温室大棚、智能温控大棚如通过验收,面积50亩至100亩和100亩以上的,每年度分别一次性给予1万元、1.5万元补助。
在支持发展特色现代农业方面,针对温室大棚、果蔬冷链设施、休闲农业发展项目、农业机械化、农业节水灌溉推广等给予补贴。农产品加工、提升农资质量安全生产、农业物联网应用等方面都有不同的补贴措施,其中,对于休闲农业发展项目,我市支持可持续发展的都市休闲农业基础设施及项目建设,年度扶持1~2个休闲农业建设项目。根据项目建设情况,每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于农业机械化也加大购置补贴力度,对年度新购置的农业机械在享受中央、省级补贴的基础上,按购置款的20%进行累加补助。补贴总额原则上不超过购置款的75%。对于在蔬菜、水果、食用菌等产业引进物联网技术,实时监控生产环境,提升农产品质量,凡属在农业生产中有效应用物联网技术的,凭购买物联网设备的财务凭证,一次性给予补助3万元。
争创农业企业品牌方面,对新获得泉州市级、省级、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称号的,当年度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泉州市级、省级、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称号的,或者新获得泉州市级、省级、国家级休闲农业示范点称号的,或者新获得泉州市级、省级、国家级家庭农场示范场称号的,当年度分别给予3万元、7万元、15万元奖励。以上如果同年获评两级以上荣誉称号的,按最高一级给予奖励。
在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方面,我市鼓励农业生产主体委托第三方进行农产品自检,对当年度自检农产品2批次或接受监督抽检2个样品以上,且产品检测均合格的,凭检测报告一次性给予奖励1万元;对新获得“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产品、有机食品)认证的,当年度分别给予2万元、3万元、4万元奖励;复查换证通过的,当年度一次性给予0.5万元、0.8万元、1万元补助。新获得“一标”(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一牌”(福建省名牌农产品)证书的,当年度给予5万元奖励。
除了推出各种“大礼包”,我市也将采取多种措施优化农业发展软、硬环境。比如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完善土地流转的管理和服务,加强农业指导服务,强化种植业保险服务,鼓励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为鼓励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多形式流转土地,我市支持土地集中整村推进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