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上杭县法院:用生态巡回审判守护绿水青山
2017-11-17   作者:   来源:中国农业新闻网

“听了今天的庭审,触动很大,以身边的典型案例教育村民,很有说服力。”“这种巡回审判机制很好,让百姓省事,还让百姓受教育。”……这受到各方点赞肯定的,正是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法院生态庭的巡回审判。

  上杭县地处闽西,是全国23个苏区县之一,是著名的“古田会议”会址所在地。这里一方面森林覆盖率高达77.1%,生态优势明显,另一方面矿业资源丰富,是大型矿业企业紫金矿业所在地,生态保护压力较大。

  自2011年成立生态资源审判庭以来,上杭县法院以“点”聚焦,设立巡回办案点;按“线”延伸,强化以案释法;以“面”统筹,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这套不断完善的巡回审判模式,为老区上杭山常绿、水常清、空气常清新构筑了一道司法屏障。  

  以“点”聚焦,在家门口解决群众诉求

  一张桌子,几把椅子,巡回办案点的布置虽然简单,却很受群众欢迎。2016年11月18日,上杭白砂林场的柑桔园内,传来阵阵笑声,两名当事人笑颜相对。而在不久前,同一地点的双方却互不相让,两种截然不同的氛围的转变,归功于上杭法院生态资源庭的巡回调解。

  事情肇始于2009年,林场将柑桔园约70亩土地及房屋等设施,租赁给农业公司,但农业公司在租赁期间,未经林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刘某养殖土鸡和乌兔,并成立了土鸡合作社。林场将刘某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土地及房屋。因刘某已投入大量财力、物力,且30余位残疾人成为合作社员,涉及周边群众生计,双方矛盾较大。

  生态资源庭法官邀请省人大代表丁晓红,作为特约调解员,一同前往巡回办案点白砂林场,现场调解,携双方当事人看现场,查实情,听声音,了解周边群众呼声,边走边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说服了双方。林场与刘某的林地租赁合同案,就在这里得以顺利化解。

  白砂国有林场只是上杭法院生态审判巡回办案点之一。在上杭,像白砂国有林场这样的巡回办案点共有13个,它们分布在紫金山、古田镇红色旅游景区、步云乡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工业园区、景区、林区、整治区,这些区域既是生态敏感点,也是纠纷易发地。

  这些办案点承担了进一步推进生态资源纠纷的诉前调解、诉调对接、源头预防、普法宣传等功能,生态庭法官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就地宣判,司法服务在一线,为生态保护提供及时有力的司法保障。

  按“线”延伸,以案释法增强群众法治意识

  拉横幅,挂国徽,一会儿的功夫,湖洋镇新坊村的村干部会议室就变成了“简式法庭”。2016年4月14日,生态资源庭法官冒雨来到新坊村,在这巡回审理该村村民曾某因烧芦苇引发山林火灾的失火案,当庭宣判。近百名村民挤满了会议室,“之前野外用火很随意,今后这事要上心了,粗心酿苦果,后悔都来不及。”一名旁听的村民表示。

  上杭县森林覆盖率高,山区农民法治意识薄弱,在清明、春耕备耕、秋收冬种期间,是火灾多发期,把失火案件的庭审搬到林间、山里、事发地,能以案释法、以案普法,让当地群众深刻认识到野外用火的危害,增强用火防火安全意识。

  这正是上杭法院巡回审判工作按“线”延伸的一个缩影。巡回审判并非单一的换地开庭,上杭法院生态资源庭坚持“巡回+”的思路,按照“巡回审判—解纷息访—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的主线,延伸功能链,让巡回审判更丰富,让百姓从中得到更大的实惠。

  2016年3月29日,生态资源庭庭长林新英驱车两个多小时,来到步云乡梨岭村,巡回办理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案。“巡回审理让群众少跑路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注重叠加效应,满足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林新英表示。

  步云乡素有“绿色氧吧”的美称,境内尚存南方红豆杉、长袍铁杉、福建柏等多种国家级保护植物。考虑到当地珍贵植物多,法庭就地设起了宣传点,摆放重点保护植物流动展板,带着村民现场辨认,现场讲解,让村民们知道了哪些植物是受保护的,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会构成犯罪。

  巡回办案的同时,生态资源庭以设立绿色信箱、发放名片的形式,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同时,进村入户,摆摊设点,发放案例锦集和宣传手册,并从案件中研判影响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对村干部、护林干部进行防治环境污染、维护生态文明、纠纷调解指导,并通过他们传导下去。

  以“面”统筹,满足群众司法新需求

  随着法治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群众的司法需求愈加多元化。上杭法院按照“巡回审判+”的基础模式,扩大巡回审判辐射面、服务面、影响力和实际效果,发挥巡回法庭更加贴近群众、更加方便群众、更加深入群众的优势,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新需求。

  为克服巡回审判的司法资源不足问题,该院积极向外借力,瞄准长期在基层一线、贴近社情民意的基层干部,聘请全县22个乡镇的司法所所长为生态司法联络员,负责收集、反馈当地生态资源与环境问题,提供涉及生态资源的纠纷调处、法律咨询和宣传等事项。通过“巡回审判+生态司法联络员”,使巡回审判提前知事因、晓需求,服务更及时,对象更精准、措施更到位。

  2014年11月,林新英一行到湖洋岩头村复绿山场,进行回访勘验,一同前往的就有该院的生态司法联络员——湖洋司法所曾所长。曾所长对山场的植被恢复情况了如指掌,侃侃而谈,原因在于作为生态司法联络员,其中一项工作就是对复绿补种情况进行定期检测,跟踪督促。

  此外,上杭法院积极构建涉林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调解员等各界人士,整合社会力量参与巡回审判,搭建了多元纠纷化解、巡回审判、普法教育“三位一体”的新平台。自2015年以来,共受理生态资源案件266件,审结256件。

  “巡回审判+法治矿山共建”则更具当地特色。上杭矿产资源丰富,围绕打造“中国绿色矿都”,该院立足服务矿企污染防治,在矿区、矿企及矿区周边,设置了更为密集的巡回点,以生态巡回审判点、矿区法律工作站、绿色矿业生态司法功能展览示范区为载体,建立“点、站、区”生态矿业司法服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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