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转发进一步深化林业金融服务指导意见
2017-11-22   作者:   来源:福建省林业厅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金融办、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省林业厅、省国土厅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林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闽政办〔2017〕135号)。

意见明确了林业金融服务工作目标,提出将金融服务融入林业生产发展以及林业资源的抚育、流转、交易、收储、赎买等各个环节,力争至2020年,林业各项贷款余额和户数实现较大幅度增长。要优化林业金融资源配置,提供林业全周期信贷产品,创新林业抵押担保模式,支持发展林下经济,加强林业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改进林权流转金融服务,提升林业金融服务能力,根据林业生产周期不同阶段的融资需求,分别提供3-30年的信贷产品。要加强林业金融外部环境建设,改进林权评估服务,优化林权流转登记流程,支持林权收储担保机构建设,完善林业金融服务平台功能。要建立林业金融发展推进和保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正向激励,防范金融风险。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