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2017-11-24   作者:   来源:福建省林业厅

各设区市林业局、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根据《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办规字〔2017〕16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扎实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专项整治工作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执纪问责,严守生态底线、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各地要提高认识,增强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意识,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整治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相关政策措施落到实处。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推进工程资金规范管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农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时纠正建设工程资金使用中的违规违纪问题。
    二、突出重点,抓好专项整治工作主要任务的落实
    专项整治突出以下3个重点:一是信访案件。重点检查是否按照规定和程序受理、及时查处群众反映、媒体揭示曝光的信访案件,是否落实信访举报案件“一案双查”,是否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资金使用。重点检查2015年以来野生动植物保护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和基本建设投资使用情况,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和基本建设项目资金是否拨付到位和及时支付,是否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方向使用,是否存在骗取套取、截留侵占、贪污私分、挥霍浪费资金等问题,项目实施是否符合进度安排计划,是否完成项目投资等。三是工程管理。重点检查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是否达到预期目标,项目工程实际用途、实施效果、建设内容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是否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工程档案管理是否规范等。
    三、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一)动员部署。我厅已成立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各设区市林业局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要按照统一部署,成立本级、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参照《福建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详见附件2),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于2017年11月15日前将领导小组成立情况、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联系人、联系方式(办公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报送我厅计财处、保护中心备案。
    (二)自查自纠。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要及时开展全面自查工作,聚焦重点、紧盯“老大难”问题,查找问题根源,厘清监管责任。同时,要突出问题整改,及时纠正和处理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于2017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并报送所在设区市林业局,武夷山国家公园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直接报送厅计财处和保护中心。
    (三)整治检查。各设区市应于2018年1月底前对本辖区内野生动植物保护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组织开展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督促抓好整改,并于2018年1月底前将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报送省林业厅计财处和保护中心。
    (四)重点督查。我厅将于2018年3月底前组织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组,对各设区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专项整治工作开展重点督导检查,并选择部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督查,重点检查各设区市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以及自查自纠工作质量效果。重点督导检查工作结束后,我厅将针对专项整治重点督查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方案,督促问题单位限期整改,并将全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国家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将根据情况适时派出督导检查组对相关省自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选择部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督查,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方案。
    (五)整改落实。国家林业局下发问题清单和整改方案后,我厅将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要求尽快落实整改责任、任务、时限,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并于1个月内将整改结果报送我厅计财处和保护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各设区市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把责任层层压实,确保取得实效。要及时收集整理本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动态,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在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随同总结报告一并报送我厅。
    (二)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执纪问责。各地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与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政策落实结合起来,强化问题整改,严肃执纪问责,确保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要及时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依法依规分级分类处理,对一些侵害林农利益的典型案例,要及时查处,公开曝光,做到举报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我厅对系统性的、典型的重大问题,将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并抄报各设区市有关人民政府和纪检部门;对落实政策不力、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将采取约谈、通报、批评等措施,严肃追责;对涉及违法犯罪的情形,按照有关程序移交处理。
    (三)强化舆论监督,形成良好氛围。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及时跟踪报道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形成推动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政策落实和资金规范使用的良好氛围。
    联系方式:福建省林业厅计财处、保护中心
    联系人、联系电话:黄昭明0591-88608188
                      施明乐0591-87822887
    邮箱:fjlyjc@163.com、fjbhzx@163.com
     
    附件:1.福建省林业厅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职责.pdf
          2.福建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pdf     
     
     

                                                福建省林业厅 
                                              2017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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