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部印发《关于公布2017年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市、区)的通知》,认定河北省邢台县等60个县(市、区)为2017年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市、区)。
《通知》指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是现代农业和现代旅游业的新业态,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动能。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对于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和作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总结各地休闲农业发展经验,培育品牌、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推动乡村休闲旅游产业发展,农业部自2010年以来,组织开展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共认定388个生态环境优、产业优势大、发展势头好、示范带动能力强的示范县(市、区),为城乡居民提供了望山看水忆乡愁的休闲旅游好去处。
农业部要求,获得认定的示范县(市、区)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规划指导,强化示范带动,推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主体多元化、业态多样化、设施现代化、发展集聚化和服务规范化,不断提升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水平。各级休闲农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公共服务,强化宣传推介,培育知名品牌,让获得认定的示范县(市、区)成为发展现代农业、拓展农业功能、保护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的典范,成为市民观光旅游、休闲度假、养生养老、回忆乡愁的好去处,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健康村镇和美丽中国、健康中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