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明年增加到300个
2017-12-04   作者:   来源:中国农业新闻网

为了全面总结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情况,学习领会把握中央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新精神新要求,把这项改革向纵深推进,12月1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工作总结交流会在安徽省天长市召开。农业部副部长叶贞琴出席会议讲话时强调,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当前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点任务,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制度支撑。按照中央关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由点及面、试点先行的要求,此前分两批在129个县开展的改革试点工作,3年来已经取得明显成效,为下一步深化改革打下了良好基础。

  会上叶贞琴宣布:2018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试点范围要继续扩大,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增加到300个。同时,还将选择50个改革基础较好的地市和个别省开展整省整市试点,并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扩大改革覆盖面,力争到2021年底基本完成改革。

叶贞琴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2016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印发,对推进改革进行了顶层设计、总体部署。党的十九大进一步强调,“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五次主持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这项改革,对改革的目标、原则、任务作出了重要指示,强调“这是中央推出的一项重要改革,对推动农村发展、完善农村治理、保障农民权益,对探索形成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定要抓好”。

  为探索路径、积累经验,经党中央、国务院审议通过,2014年11月,农业部、中央农办、国家林业局印发《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全国29个县(市、区)开展试点。此后,农业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指导各地稳妥有序开展改革试点。

  3年来,这项改革试点取得了哪些显著成效?

  成效一: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解决了成员边界不清的问题。这是改革试点的关键性工作。截至目前,29个试点县全部开展了成员身份确认工作,其中23个县村组全覆盖、应确尽确,其他县在试点村开展。

  成效二: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明晰了农村集体产权关系。这是改革试点的基础性工作。29个试点县均开展了清产核资工作,全面搞清镇村组三级集体资产的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按照资源性、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三类资产分别建立台账,纳入监管平台,并在县乡经管部门备案。清产核资全过程都在农民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下进行,清查结果公开公示,工作总体平稳有序。

  成效三: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创新了集体经济发展机制。这是改革试点的重头戏。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人,落实到户,据此参与集体分红。股权设置以成员股为主,股权管理提倡不随人口增减而变动的方式。

  成效四: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创新了基层治理机制。这是改革试点的重要一环。各试点县均指导改革后的村(组)成立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般称为经济合作社或者股份经济合作社。

  成效五: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保障了农民财产权益。这是改革试点的核心。中央要求,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各试点县对这六项权能,分类开展了试点。

  下一步,这项改革如何在“深化”上见行动?

  叶贞琴强调,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管长远、管根本、管全局的重大制度安排,是巩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在深化农村改革的六大任务中是最难的,也是最复杂、最敏感、最受关注的。从试点先行、摸索经验到顶层设计、统筹部署,体现了中央推进这项改革是深思熟虑、慎重稳妥的;从“稳步推进”到“深化改革”,也表明中央推进改革力度持续加大,内容日渐丰富,要求不断提高。

  (1) 继续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

  这主要是对29个试点县提出的要求。三年改革试点从时间看,马上就要结束了。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试点结束不意味改革的完成。试点就是要迎着改革难点上,向着矛盾问题冲,不能搞成“对着实事求是而来,绕着实事求是而走,背着实事求是而去”。各试点县作为改革的探路者和先锋队,要继续带头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敢于突破,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与中央最新精神相衔接,与中央37号文件各项政策对表,策马扬鞭,再接再厉,不断把改革向纵深推进。简而言之,就是分别在完善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在增加集体经济活力和动力、在促进农村要素流转上下功夫、做文章。

  (二)不断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面上铺开

  这主要是对各省提出的要求。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主要源于改革,新时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本还要靠深化改革。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出台一系列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文件,作出长远性、战略性制度安排,农村改革“四梁八柱”已基本建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各地要结合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放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大局中去统筹谋划,做好改革基础性工作,不断扩大改革覆盖面,确保改革在面上推开。

  具体讲,要完成好那些目标任务?

  一是全面开展清产核资。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全国统一部署的第二次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也是最全面、规模最大的一次清产核资。中央对这项工作有明确的要求,清产核资从今年开始,到2019年底要基本完成。汪洋副总理强调,这是一项技术性工作,也是面上改革的第一场硬仗,一定要下定决心做好,确保按期向中央交卷,到二十大时成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一个亮点。

  二是扩大改革试点范围。中央要求,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由点及面,试点先行。前期,我们已经分两批选择129个县开展试点,有些省份也自行选择部分县和村进行改革试点。2018年,我们将继续扩大改革试点,将试点县增加到300个。同时,再选择50个改革基础较好的地市和个别省开展整省整市试点,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扩大改革覆盖面,力争到2021年底基本完成改革。

  三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改革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发展。要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创新集体经济运行机制,探索集体经济发展路径,这也是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来自农业部等八个中央和国家部委的有关负责同志、31个省(市、自治区)相关部门和地方的领导出席这次会议。会上,安徽省天长市、北京市大兴区、浙江省德清县、福建省闽侯县、山东省昌乐县、河南省济源市、湖北省京山县等七个地方的负责同志作了典型发言。会前,与会者还前往天长市汊煎镇长山村、杨村镇光华村,集体考察了该市的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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