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民微信可查农产品检测报告
2017-12-11   作者: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近日,厦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联合出台《厦门市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条件规范》。

  《规范》要求,食用农产品从生产准出到进入厦门市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必须提供产地证明和合格证明文件两种材料。此外,厦门市还加大了食品安全抽检范围和频度,对蔬菜、畜禽肉类、水产品等涉及重大民生的品种每月抽检,较高风险的产品每季度抽检,并在微信公众号“食安厦门”中新增“一查到底”和“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开”功能。市民可通过“一查到底”功能查询近20万种食品信息,包括厦门市面上预包装食品的基础信息、商品流向、生产厂家证照和检测报告,及70个农产品追溯点生产基地生产的带包装的生鲜产品从播种到收获的全过程信息。此外,公众号中的“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开”功能可以实时更新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包括抽检时间、抽检内容、抽检批次、抽检结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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