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改革为动力、以试验区为平台,推动扶贫工作实现“两个转变”(由主要解决绝对贫困向缓解相对贫困转变,由主要解决农村贫困向统筹解决城乡贫困转变),率先在全省开展统筹解决城乡贫困试点,探索缩小发展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新模式。
一是实施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将居住在条件恶劣偏远自然村的农户、居住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农户、居住在江河源头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区需搬迁农户、居住在危旧房需要搬迁重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以及需要安置的五保户,实施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安置方式,重点支持在中心村、小城镇、国省道、产业园区、城市郊区等交通区位优越、基础条件较好、产业特色鲜明的区域规划建设集中安置区集中安置。2016、2017两年,全市建设造福工程集中安置区57个,安置农户2683户11395人,其中贫困户841户3036人。同时,因地、因户、因人制宜,从培训、就业、产业、帮扶等方面解决好搬迁群众的后期发展问题,切实让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二是实行城乡医保标准一体化。把“医改”的成效导入扶贫工作,在全国率先将新农合与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三保合一”。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省定扶贫标准下的低保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资助。截止10月底,全市共有63892名资助对象得到各级政府的参保资助。积极落实全省对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实施的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政策,有效缓解贫困户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截至10月底,全市共有2720人享受医疗叠加保险救助,涉及医疗总费用705.18万元,合计报销651.85万元,报销比例达92.43%。
三是推进城乡教育水平一体化。探索总校制办学改革,组建市级、区级、县级总校,带动发展相对薄弱学校、农村学校、新建学校,让城乡学生共同享受优质公平教育。目前市属层面已组建了6个市区总学校;2018年开始组建县(市、区)级总学校,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率。提升农村基本教育发展水平,实施重点县薄弱高中改造计划,支持高中达标建设,每个县至少建成1所一级达标高中。三年来,五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共实施城区中小学扩容工程、校安长效机制、“全面改薄”等基础建设项目130个,投入经费2.44亿元。构建贫困家庭学生精准资助体系,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在免除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的基础上,对贫困学生资助实现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覆盖。
四是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全市省定贫困线标准从2014年的3310元提高到3550元,比国定贫困线标准高出598元,将部分相对贫困人口纳入扶贫范围,实现由重点消除绝对贫困向减缓相对贫困转变。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从2015年的2300元提高到2016年的2650元,今年提高标准至3550元,实现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至目前,全市农村低保救助13951户、29827人,其中列为扶贫开发对象21141人。梅列区、三元区、永安市、沙县等4个县(市、区)将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6624元,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
五是开展城市困难家庭精准帮扶试点。出台了《关于深入开展城市困难家庭精准帮扶工作的指导意见》,自今年6月起在市区(梅列区、三元区)开展城市困难家庭精准帮扶试点,建立城市扶贫“347”精准帮扶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经初步识别,市区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困难户有848户、1164人,现在正按七种帮扶措施,开展有序精准帮扶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