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冬季以来,由于雨量减少,农闲和回乡务工人员增多,非法捕鱼行为又有抬头迹象。针对以上情况,为切实保护我县丰富的渔业资源,清流县渔政大队“三措施”持续打击冬季非法电力捕鱼行为。
一是突出重点。针对冬季渔业生产特点,组织开展以打击“灯光诱捕”为重点的专项行动,利用有线电视流动播放打击非法电鱼通知,做到每个季度突出打击重点。鼓励社会监督举报,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做到有报必查,不漏案不瞒报。
二是常态巡查。入冬以来,县渔政大队对辖区内河道进行了全面检查,从新摸排确定了非法捕鱼多发水域作为重点,加强夜间不定期的执法巡查,并详细记录巡查情况,登记备案,一有情况立即上报。10月份以来共开展执法巡查15次,出动执法车15辆次,执法人员51人次。
三是严厉查处。县渔政大队加大执法查处力度,10月以来,接到举报非法电力捕鱼4次,查获3起,立案两起,一起当事人逃逸,收缴电力捕鱼设备3套,处以罚款3000元;拆除非法“灯光诱捕”设施9处,没收电瓶7个,对非法捕鱼行为起到了有效震慑。
今年以来,清流县加大渔政执法管理,开展打击电、毒、炸鱼专项整治行动,有效的打击渔业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夜间执法巡查70次,出动执法车138辆次,渔业执法船只40艘次,打击非法电力捕鱼17起,没收非法电鱼设备17台套,电瓶10个,涉渔“三无”船舶1艘;其中立案处罚8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