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获悉,我省下发《福建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提出要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严惩破坏湿地行为。
方案要求实行湿地名录管理和建立湿地分级保护制度,将全省湿地划分为重要湿地名录和一般湿地名录进行分级认定、发布和管理。
方案明确要构建全省湿地监测网络。统筹规划全省重要湿地监测站点设置,制定《福建省湿地生态系统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开展湿地动态监测。
针对破坏湿地行为,方案明确要严惩。对湿地破坏严重的地区或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进行约谈,探索建立湿地利用预警机制。造成湿地生态系统破坏的,由湿地保护管理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恢复湿地,情节严重或逾期未恢复的,依法给予相应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