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创建全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项目通过验收
2017-12-28   作者:   来源: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12月22日,连江县创建全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项目顺利通过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组织的验收。

连江县创建全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是农业部渔业渔政局组织实施的首批4个全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之一。21日-22日,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组织专家对连江示范县创建项目进行验收。验收专家组实地查看了南国风(福建)水产有限公司养殖生产和质量安全智能监控情况、福州力美水产科技有限公司深水大网箱养殖和质量安全追溯情况、连江县官坞海产开发有限公司南美白对虾养殖、海带养殖加工和质量安全追溯、品牌培育等情况;召开验收会议,听取连江县政府创建全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工作情况汇报,并审阅了创建材料。专家组对连江县创建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连江县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部署,积极开展示范县创建,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持续稳定向好方向发展。在创建工作中,领导重视、措施有力,属地监管落实、人员经费到位,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及追溯工作扎实,加大宣传培训、营造社会共治氛围,创建材料齐全、符合要求。专家组经认真讨论后,一致同意连江县创建全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项目通过验收。

连江县水产品总量已经连续多年名列全国县级第二、福建省第一。2016年,全县水产品总量101.04万吨,占全省水产品总量的13.1%;渔业总产值226.06万元,占全县国民生产总值的53.8%,是中国鲍鱼之乡、中国海带之乡 。该县高度重视全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项目建设,建立实施了水产品质量安全县镇村三级监管体制,构筑完善了县镇企三级水产品质量检测体系,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设备、人员、经费配备齐全,实施了水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水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规范标准化养殖,建设了水产品可追溯管理平台,推广使用追溯标签,实现了政府监管责任、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可追溯体系建设、标准化生产四个到位,在全县建成了有效保障科学监管的工作机制,形成各级重视水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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