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推动乡村全面发展
2018-01-11   作者:   来源:农民日报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在新的历史起点和发展阶段回溯过去,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无疑是改革开放以来最为重要的制度创新之一。这一基本经营制度延续至今并展现出广泛的适应性和强大的生命力,带来农业生产力的飞跃和农村发展面貌的巨大变化。然而,由于对集体经济内涵和功能的认识存在偏差,实践中“分”的层面进展充分,“统”的层面却相对滞后,统分结合的制度潜能没有充分释放。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这是基于我国农业农村发展阶段性变化以及农村人口结构、社会关系加快重构的现实基础,做出的重要战略部署。加快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补齐农村集体经济“短腿”,是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题中之义,也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根本要求。准确把握农村集体经济的时代内涵和特征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实践,过程几经波折却又生动异常,成为中国崛起、转型和复兴这幕历史大戏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但关于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性的争论和质疑也从未间断过,集体经济“过时论”“无用论”等不绝于耳。究其原因,在于对农村集体经济的时代内涵缺乏统一认识。事实上,农村集体经济并非新生事物,但其内涵却在实践中不断拓展演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在实现形式、经营方式、利益分配等方面都发生了重要变化,但目前仍有不少人将农村集体经济等同于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这事实上是一种误解。共有产权、共同劳动和共同收益的村级集体所有制经济只是集体经济的一种形态,集体所有权派生和延伸出来的相关权益合作形成的经济形态,以及资金、劳动等要素集中实行集体经营的合作经济,也应该是集体经济的重要实现形式,这些形式的集合就是新型集体经济。

    所谓新型集体经济,是指在农村地域范围内,以农民为主体,相关利益方通过联合与合作,形成的具有明晰的产权关系、清晰的成员边界、合理的治理机制和利益分享机制,实行平等协商、民主管理、利益共享的经济形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以产权明晰化为基础、以资产关系为纽带的契约性组织,而不是以地缘关系为基础的社区型组织。具有五个基本特征:一是产权基础多样。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不仅包括改造后的村级集体所有制经济,也包括基于私有产权形成的合作制和股份合作制经济,以及公有产权和私有产权联合的混合型集体经济。二是成员主体开放。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是一个相对开放的经济组织形态,以财产关系为纽带,成员边界是清晰的,且成员有进退自由。三是资产可交易分割。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退出时可以带走或通过转让处理自己的入股资产。四是经营管理民主化。新型集体经济组织遵循市场化原则,经营管理更加民主,成员享有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和做出的贡献相当。五是外在功能纯粹。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具有法人地位,以追求经济利益为主要取向,历史负担和社会负担较轻。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面临不少困难和障碍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走向衰败,有其内在治理机制方面的问题,也与外部制度条件息息相关,这些因素目前依然制约并影响着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集体经济存在认识上的误区或偏差。不少人仍认为农村集体经济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已经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潮流,集体经济“过时了”;有些人担心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会重走老路,“重吃大锅饭”“重搞政社不分”;也有不少人以集体缺乏经营性资产为由,认为发展集体经济已经“无用了”。正是由于对农村集体经济的时代内涵和功能缺乏清晰的认识,导致村级集体经济以外的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得不到重视和支持,进而制约了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

    二是集体资产股份流转权能不尽完整。目前我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正在加快推进,集体经济发展的产权障碍逐步打破。但明晰产权显然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全部,对改制后形成的新型集体经济而言,集体资产股份流转的探索还比较滞后,制约了新型集体经济的深入发展。如果集体资产股权不能充分流转,集体资产也只能是“死资产”而无法有效盘活,成员所持有的集体资产股份价值就会大打折扣。激发农村集体经济内生发展动力,保障集体资产收益权,需要积极探索资产股权对外开放流转的步骤与方式。

    三是集体经济组织与基层自治组织的关系需进一步厘清。从目前一些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实践看,集体经济组织与村组织的关系并没有完全厘清,新的关系结构尚未形成。同时,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政府服务和外部有效监管,但目前政府在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方面的服务还比较少,对集体经济发展的监管还比较薄弱。

    四是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人才缺乏。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是一个独立的市场主体,其市场竞争能力的形成与提升,必须构建与之相匹配的经验管理人才队伍。目前,由于农村精英人才大量外流,现代人才“下乡”不足,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队伍素质不高,专业的经营管理人才缺乏,缺乏驾驭市场经济、适应市场竞争的能力,导致集体资产增值困难,这种问题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

    发展壮大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的措施建议当前我国“三农”发展阶段和国内外环境发生了重要变化,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必须从完善外部约束条件和内部运行机制两方面入手,创造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发展的有利条件。

    一方面,完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将集体经济发展提高到支持家庭经营同等重要的高度,构建系统性、常态化的政策支持体系,全面打牢制度基础。一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尽快完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认定办法,建立动态调整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制度,并逐步扩大集体资产可交易的对象范围;二是加快推动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资格政策落地,加快配套政策调整,为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奠定法律基础;三是推动农村“政经分离”,明确新型集体经济组织与村两委的权责边界,使新型集体经济组织逐步摆脱“沉重的包袱”,实现“轻装上阵”;四是支持发展农村混合所有制集体经济,鼓励村集体以集体资产资源参股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稳健的工商企业,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项目。

    另一方面,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运行机制。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是以资产关系为纽带的契约型组织,作为现代市场竞争主体,需要建立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决策机制,确保民主管理和权力规范运行。同时,要构建有效的激励和监督机制,充分调动管理者和成员积极性,这是集体经济组织有效运行的重要条件。为此,不仅要完善正式的激励和监督制度,还需要伦理激励、信任、声誉等非正式机制发挥作用。此外,要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批熟悉市场经济规则、有专业经营管理能力的人才队伍,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注入新鲜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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