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狮市台风期间渔业船舶安全管理规定(修订)》等文件规定的奖励办法,近日,石狮市发放闽狮渔02478等746艘2017年渔船台风按时返港奖励资金149万元。奖励标准为:主机功率61-199马力的奖励500元/次;200—599马力的奖励1000元/次;600马力以上的奖励1500元/次。
2017年先后有4个台风(分别是201709号、201710号、201713号、201718号,其中201709和201710号双台风连续影响)共计3次正面袭击或严重影响石狮市,直接威胁渔船和渔民生命财产安全。在市政府统一部署和组织领导下,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适时启动《石狮市渔业船舶防台风预案》,及时通知在海上生产的渔船按时返港避风或就近进港避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