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提倡优先发展农业农村,随着农业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在许多农村一批又一批的合作社也慢慢发展起来。涉及范围也越来越大,产业覆盖也是越来越广,部分农民提前一步抓住了这个商机,赚到了钱,也尝到了甜头。也成为了第一批“先富起来的”新农民。
除此之外,还有个别骗子打着合作社的旗号,却做着骗人的勾当,导致很多农民都不敢相信合作社了。
修订后的《中国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将在2018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将集中处理现有合作社存在的问题。2018年哪些合作社会成为被清理的对象呢?跟小编一起来看看,你身边有没有这样的合作社吧!
案例一:沧州南皮县一合作社 卷走800余户村民2600万
2016年7月26日,徐书生“跑”了,存在他那里的钱取不出来了,这个消息在沧州多个村间迅速传开。
徐书生是河北省沧州市南皮县寨子谷物种植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的法人代表,营业点就在寨子镇上离镇政府500余米远的地方。他通过镇上各村的信贷员,已吸收800余户村民至少2600万元存款,包括村民娶儿媳、看病、养老的钱,有的是村民攒了几十年的全部家产,少则数千元,最多达75万余元,但徐书生却在7月25日前后突然消失。目前,当地警方已介入侦查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11名涉案人员已归案,涉案资金去向等问题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二:河北38名农民建合作社 涉嫌非法集资12亿
河北省隆尧县“三地”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7年,总部位于河北省邢台市隆尧县。“三地”合作社以高额利息回报、押钱领取农资、高价收购小麦、免费出国旅游等多种手段,在农村设立“分社长”诱使农民“入社”集资,对象涉及柏乡、隆尧以及周边地区乃至其他省和直辖市,涉及人数逾3.6万人,涉案金额高达12亿元人民币。
农民专业合作社确实在促进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可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相伴的,像河北邢台隆尧县三地农民专业合作社这样,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幌子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的也逐步增多,成为农村之害。
目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有三大顽疾
>>>>容易被非法利用
这几年非法吸储资金放贷的合作社屡屡被曝光。实际上,由于法律约束较弱,成立空壳合作社的现象在很多地方较为猖獗,很多农民甚至不再信任合作社模式,严重影响了合作社的发展。
>>>>缺乏市场竞争力
全国大多数合作社的运营模式落后,成本大、利润低、欠缺市场竞争力是它们的通病,有的甚至连基本的运营都难以维持,更别说资本化、规模化运作。尽管这两年国家开始提倡联合社,但法律如果不健全,联合社的构想更难到位。
>>>>专业人才不足
全国合作社整体的不景气和专业人才不足可谓互相影响,恶性循环。合作社要想做大,就必须由综合型人才来运营,既要懂技术、懂管理、懂市场、懂销售,还要有创新能力。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目标是对合作社运营人进行一番筛选。
然而,随着现在合作社数量越来越多,大多数却只是个空壳或者根本就没有经营,却享受着相应的补贴。
今年这几类合作社要被彻底清理!
>>>> 只靠获取补贴的合作社
国家表示会向有经营能力、盈利能力的合作社大力倾斜,有一些人聪明不用在正道上。建立合作社却不为老百姓办事,把补贴政策研究透彻后满足一切领取补贴的条件,这时补贴基本占了盈利的一半甚至以上,这种只靠获取补贴建立的合作社要被彻底清除。
>>>> 盈利能力较低的合作社
合作社盈利低的原因不例外,其一就是由于当地合作社数量多,优胜劣汰竞争压力大;其二就是在经营模式上还没有跟上现代的不断变化;其三就是合作社内部资源有问题影响合作社发展,找出盈利低的原因,努力提高盈利能力才不会被淘汰。
>>>> 财务问题不规范的合作社
现在中国对反腐的力度不断加大,有些合作社在财务上会有一些问题,虽然做到了“四有”,即有会计、有账簿、有记录、有档案,但仍会出现会计核算不规范、财务管理工作不完善等问题,没有做到财务问题规范的合作社也将面临清查。
如何打击农村合作社骗局?
严格准入门槛,认真核查,坚决把滥竽充数的合作社挡在制度之外;
公安、银行、工商、农委等部门要加强执法联动和执法主动性,实行信息共享,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规制,以法律手段切实净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会环境;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除了要合理投资、增强防范意识外,还要充分运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权利维护好自身利益,万万不可让成员权利、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等沦为摆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