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出台的中央一号文件,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全面部署。8日,厦门市海沧区召开农村工作会议,讨论通过《海沧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行动方案》(下称“《行动方案》”),提出打造成为全国城市近郊乡村的先进代表。
近年来,海沧新农村建设已经取得突出成效。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6%,2017年达25400元,连续十二年蝉联全省第一;城乡收入差距不断缩小,城乡一体化达到全国先进水平;策划生成一批高科技生态种养殖、观光农庄等设施农业和特色生态农业项目;深入挖掘弘扬以耕读文化为代表的农村优秀传统文化,持续推进社区书院、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建设,乡风文明程度显著提升。
“这些基础性成绩意味着海沧的乡村振兴工作将在更高水平上推进。”海沧区领导表示,海沧要在已有优势基础之上,加快构建城乡融合、城乡互补、城乡共荣的基本格局,将本区乡村振兴工作打造成为全国城市近郊乡村的先进代表,在两岸融合方面作出新的贡献。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对区情实际的总体研判,海沧在《行动方案》中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全面部署,提出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坚持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等原则,布置了2020年、2035年、2050年三大阶段性任务,并在力促城乡融合、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百姓富裕、治理有效等方面制定了详细计划,酝酿生成首批200多个基础设施和集体经济类项目,将责任分解细化到具体单位和负责人,确保各项工作和各类项目落到实处。
“今年是乡村振兴工作的开局之年。这次农村工作会议结束后,海沧乡村振兴战略行动就要全面启动、全面进入轨道,争取在厦门‘五大发展’示范市建设中当好先锋,为海沧打造国际一流海湾城区作出新贡献。”海沧区相关负责人表示。